问题编号:[145380]
问题标题:归国能带多少烟酒?
问题内容:本人这周回国 是大板到济南的飞机 打算在大板机场买免税的烟酒 再中国来的时候买了 3条 日本海关没有说什么 不知道回去的时候买三条的话 可不可以? 还有酒的话 可以带多少? 要是想多带一瓶 需要补交多少税 烟也是 需要补交多少税?那种交税最少啊?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旅客行李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不许进境和出境。对酒精饮料:(1)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及因私来往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免税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1瓶(0.75升以下);(2)其他旅客,免税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2瓶(1.5升以下)。对于自用、合理数量,验放现场海关将根据您个人的实际情况(如逗留时间、性质等)确认。除上述免税限量外,根据海关总署2007年25号公告,个人物品酒类征税为50%,完税价格为--葡萄酒(12度及以下) 瓶(不超过750毫升) 100元/瓶;葡萄酒(12度以上)(不超过750毫升)200元/瓶。具体请以现场海关审查验核后确认为准。您请直接致电济南海关驻机场办事处0531-82080601 8208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