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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IPHONE4[146670]

问题编号:[146670]

问题标题:IPHONE4

问题内容:您好, 我想请美国一位朋友快递给我一部IPHONE4,就一部,海关会不会扣留?需不需要交税,如果交的话,交多少? 谢谢!报关员培训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 您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告 2010年 第43号规定,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由于手机属于国家规定的不予免税的20种商品范畴,拟留在中国境内的,进境时需要缴纳物品进口关税。进口税额=完税价格*税率。海关根据物品实际报验状态,依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审定完税价格,确定归类和适用税率,建议您提供您境外购买物品的真实、有效的正规发票,作为海关审价参考。经查,手机税率为10%。以上仅供参考。通关时根据货物实际报验状态,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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