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6474]
问题标题:同学邮寄手机
问题内容:您好,同学在美国读书,今年看好了一部手机,单算邮寄赠送给我,219美元。请问这算是私人物品么,需要报税么,税费应该是多少呢?东西是邮寄到威海,请问,我该去哪办理?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从美国邮寄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并不超过1000元限值,单件不可分割物品,超出限值的,由现场海关批准后可按个人物品办理。手持移动电话按10%征税,价格如果提供真实有效发票,按实际价格征收;否则参考2007年25号公告,1500元标准征收。具体到邮寄所在地(威海)海关办理,以现场海关审查验核后确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