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7064]
问题标题:从国外带东西
问题内容:请问我从美国带一个全新的ipad2,包装未拆,未使用的,价值不超过5000元,需要申报么?需要交关税么?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一、由于IPAD属于国家规定的20种不予免税的商品范畴,进境时应如实申报,经现场海关审定后符合自用合理数量的IPAD应缴纳个人物品行邮税。二、根据海关总署2011年第6号公告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中原归入税号2的计算机、视频摄录一体机等信息技术产品和照相机归入税号1中,税率相应地从20%降到10%。”目前,IPAD的税率是10%。三、进口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税税率。海关按照物品实际报验状态,根据进境物品的《税则归类表》和《完税价格表》,对物品进行归类,确定完税价格和适用税率。建议您提供境外购买物品的真实有效发票,作为海关审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