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2278]
问题标题:关于从香港带化妆品入境的问题
报关员教材问题内容:您好,我想去香港买些化妆品到回上海,价值在5000元以内,要征税吗?如果不要请问要申报吗?具体怎么操作?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非居民旅客携入自用物品2000元人民币以内免税,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海关对旅客携带的物品按照“自用、合理数量原则”验放,具体数量由现场关员根据旅客的旅行目的地、进出境频率等情况加以把握。对超出规定免税限值但仍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可选择退运或征税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