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1471]
问题标题:携带自用奶粉进入上海
问题内容:您好!咨询一下:去香港旅游,在香港买日本品牌的奶粉4罐,每罐1000克,可不可以带回上海,如果可以,需要另外交纳费用吗?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非居民旅客携入自用物品2000元人民币以内免税,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海关对旅客携带的物品按照“自用、合理数量原则”验放,具体数量由现场关员根据旅客的旅行目的地、进出境频率等情况加以把握。对超出规定免税限值但仍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可选择退运或征税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