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5358]
问题标题:关于在日本的购物网站购买东西,邮寄到中国境内的问题
问题内容:海关老师您好,因为个人的问题麻烦到您实在不好意思~希望您能抽出点时间,谢谢我是天津人,我打算再日本的购物网站购买2本书(计算机方面),一台相机,总计人民币5000元左右,想请问您,因为是个人购买,如果邮到(通过EMS)中国后,需不需要缴纳关税呢?如果缴纳关税的话,应该怎么计算呢,是按照总价钱的百分之多少计算,还是要分类计算呢(比如2本书的关税和照相机的关税是不同的)? 实在谢谢您能百忙之中看一下我的问题 麻烦了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天津海关
答:您好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告 2010年 第43号规定,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2、如需交税,要持邮局的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到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办手续。 如在天津办理邮件纳税和提取邮件手续,请您联系天津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咨询,办公电话:022-84201782。 3、建议您参阅文件 ---海关总署2007年第25号关于修订《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 (公告〔2007〕0025)。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