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4986]
问题标题:关于深化分类管理及报关单证企业暂存试点
问题内容:我司为外商投资企业,非生产性企业,进口多为一般贸易。主管地海关为浦东海关,目前为A类企业,AA申请中。看到总署发布的第56、59号公告,想咨询一下: 1、我司是否可以申请试点? 2、如果可以的话,请问是向浦东海关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符合条件的A类以上企业可以向主管地海关申请,具体是否可以进行单证暂存试点要有海关根据企业进出口报关单类型,商品风险度等多种因素确定。目前具体操作细则尚未实施,暂由企业注册地海关企管部门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