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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个人携带珍贵文物入境[138865]

问题编号:[138865]

问题标题:询问个人携带珍贵文物入境

问题内容:您好,抱歉再次麻烦贵司。我出境后,会在境外购买并携带回国一件宋代宫廷字画(如确认并购买,至少应为一级文物)。我如何申报北京海关入境的手续?目前我只聘请了国外的律师和专业公司帮助我通过国外海关的出境,但国内海关的入境手续不是很了解。并且需要询问我是否可以将这件文物再次带出国境?或在境内合法转让给家人?是否可以给我一个文字链接了解相关规定?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跟定,入境旅客带进文物,数量不受限制,海关准予进境。如需复带出境的,按暂时入境文物复出境规定办理。暂时进境文物系指因修复、展览、销售、拍卖等原因暂时携带、运输、邮寄文物进境,待有关活动结束后复运出境的文物。携带、运输、邮寄暂时进境文物进境,应在进境时向海关书面申报,并报明有关文物需要复运出境。进境地海关将有关文物加封后,交由当事人送往国家文物局指定的文物出境鉴定站办理复出境手续。文物出境鉴定站在验核海关封志完好无损后,对每件暂时进境文物钤盖编号为"C"字头的火漆标识,并同时开具《文物出境许可证》。暂时进境文物复运出境时,海关凭上述火漆标识和许可证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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