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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关于台湾邮寄化妆品[124928]

问题编号:[124928]

问题标题:关于台湾邮寄化妆品报关员考试网

问题内容:您好,我有大陆亲友叫我从台湾邮寄化妆品给他们,在什么数量内才算自用范畴内呢,一般是一模一样的最多是2-3样,有的是每一种的一样,这样会扣税吗?有的是套装,---另免税额是400RMB吗?如果价格有1000RMB的话,要缴税吗?化妆品有限制哪种的不能邮寄,还是都可以.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hello11281128: 您好!根据现行规定,寄自台湾的个人物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每次限值人民币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或超出限值的予以退运或按货物办理进口报关手续。海关征收的关税=完税价格×税率,化妆品的税率为50%,完税价格由海关根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海关总署(2007)25号公告)来确定。海关对化妆品的进出境种类没有限制。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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