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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个人自用汽车进口[128483]

问题编号:[128483]

问题标题:个人自用汽车进口

问题内容:请问在联合国系统任职的中国籍国际职员(政府借调人员)可否在离任时将个人境外自用的车辆带回国内?如果允许,对车辆的年限有何规定,如何纳税?需要哪些证明文件和手续?谢谢。北京报关员考试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05年41号公告规定,仅我驻外使领馆中享受常驻人员待遇的工作人员(馆员),可在离任回国时将所购自用车辆携带回国,在联合国系统任职不属于我驻外使领馆馆员身份,不得将自用车辆携带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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