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0820]
问题标题:进境邮件的免税额50元到底是应纳税额还是完税额
问题内容:请问进境邮件的物品价格、完税额、应纳税额和进口税率之间的关系怎样?比如我从美国购买了一件人民币600元的商品,要不要交进口税?如何计算?假定税率为10%,免征税额人民币50元,是否可以理解为:600元×10%-50=10元;或者是另一种计算:(600元-50元)×10%=55元。哪一种计算正确,还是都不正确?也就是免税额50元到底是指物品价格乘以进口税率后得出的积(应交税额)再减去50元,还是指物品价格先减去50元后再乘以进口税率计算所交税额?务请在回复中请清楚!也就是我在上面例子中最终是交10元税呢还是交55元税?或者都不是?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进口税额=完税价格*税率。如果海关认定完税价格为600元,税率10%。进口税额=600*10%=60,即应征税款为60元。50元的概念应该这么理解:计算出的进口税额不满50元,不予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