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0515]
问题标题:国外网站购书 - 适用海关的哪个规定?
问题内容:您好。因研究用途,我经常从英美的外国网站邮购英文书,一般每次都是5-8本,个人自用。得知海关从2010年9月1日邮寄进出境物品超50元将须纳税。想请教:第一、 从2010年9月1日之后,是否个人自用的书籍从海外邮购入境也要按照邮寄进出境物品超50元来纳税呢? 第二、 又或者,从2010年9月1日之后,个人还是继续适用以下这个规定,而不用纳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61号)规定:1. 个人携带、邮寄进境自用的印刷品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 第三、如果买书是按照邮寄进出境物品超50元来纳税,当地邮局可否有权代收?盼复。先表谢意。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tomchen: 您好,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对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61号)进行监管。 (二)如果需要缴税,一般情况下,由海关委托邮局在投递时一并向收件人代收税款。具体请向您交寄的邮局咨询。 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