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7598]
问题标题:没有电池的多功能车用应急电源归类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老师,您好!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26号中归类决定编号Z2011-001:多功能车用应急电源归类为铅酸电瓶,HS编码为8507.1000;原因是该商品为组合机器,不论执行何种功能,都基于蓄电池的供电功能,且主要用于直接供电,应视蓄电池为主要功能将其按用于启动活塞式发动机的铅酸蓄电池归入税则号列8507.1000。如果将产品的铅酸电瓶去掉,请问该产品应该归类为那个HS编码?附产品描述:该商品品牌为“PowerStation”,由铅酸蓄电池、带三种气嘴的空气泵、直流变流器和多种直流电输出连接装置组成,并配有电压表、气压表和小LED(3.3V/0.5W)照明灯等附件。铅酸蓄电池的容量为12V/18Ah,向外输出12V的直流电,当功率为100W(12V/8.3A)的空气泵工作时(充气、驱动气动工具),需经变流器向内置的空气泵用马达供电;当需要为汽车引擎启动时,需经变流器输出7.2V/100A的瞬时直流电,通过自带的电夹向汽车发动机的启动电机供电(充满电情况下只能使用两次);当需要向外界提供直流电源时则不经变流器通过自带电缆向外输出12V/15A的直流电供照明或其他设备使用;LED灯用于气压表和电压表在工作时的照明。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深圳海关
答:您好!海关商品编码是基于商品实际进出口状态进行判定的,如确有所询进出口商品需进行归类咨询,可补充详细的商品说明材料后再行咨询。根据归类总规则二、三及十六类类注关于“组合机器”的描述,对于类似的不完整品,应首先看其是否能够实现或基本实现某一特定或主要功能,如可,则按该功能进行归类;如可实现或基本实现多个功能,且无法确定其主要功能的,则按总规则三(三)原则从后归类;如无法实现任何功能的,则要考虑按各部件分开归类。网上咨询答复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