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0297]
问题标题:香港的朋友送我的苹果手机需要按那条法规缴纳税款?
问题内容:我的一个香港朋友送我一部苹果iphone手机,价值4300元。从香港用EMS快递回上海,请问需要按照哪个条款缴纳税款?缴纳多少?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首先,邮寄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并不得超过一定的限值,根据海关相关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验放进出境邮件时,对个人收寄的物品,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进出境。个人只能邮寄一部手机入境,且须征税进口。根据海关总署2007年第25号公告规定,手机的税率为10%,完税价格须以业务现场海关审核为准,税额=完税价格×税率。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请以业务现场的实际办理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