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1654]
问题标题:关于携带境外购买大量手表入境
报关员考试报名问题内容:本人到欧洲旅游,在瑞典境内购买20快价值500元/块(总价值10000元RMB)的手表作为礼物回国赠送亲朋好友.在瑞典境内购买的时候价格中已经含税,有发票和相关单据,是非免税商品.是否可以直接托运在行李中带回?是否需要再次征税?如需要征税,应该征收多少?应该如何办理?如果没有办理任何入关手续,会被处以怎样的处罚?感谢解答,在线等.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20块手表超过了自用合理数量,建议按货物进口程序办理申报、缴税、查验、放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