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1421]
问题标题:个人携带物品
问题内容:我从美国回北京,给家人和自己带回几双鞋自用,还买了1个guess皮包自用,请问回北京时要缴纳税吗
报关员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相关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在实际通关时,请将携带物品如实向海关申报,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