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1807]
问题标题:从日本向中国寄化妆品等
问题内容:您好。我想从日本向中国天津寄化妆品(橄榄油一瓶和化妆水一瓶),另外还有一点食品衣服(不是特别多)。不知道可不可以。我查过一些有关规定,但是还是不明白。这些化妆品属于易燃物品吗?还有,需要交关税吗?谢谢您。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天津海关
报关员答:您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告 2010年 第43号规定,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依您所述,是否属于易燃物品,可否邮寄,请您联系负责承运的公司(邮递部门)咨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