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2023]
问题标题:关于从美国邮递奶粉的问题,
问题内容:听说从9月1号以后,超过人民币50元以上的都要交纳关税,我从美国邮递的奶粉,到北京大约是9月5号,价值130美圆,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况收取的关税到底是多少,我参考了一下,奶粉类的关税似乎是10%,那就是130*10%=13美圆?我这样的计算方式对吗,交纳关税的时候,是要交纳美圆吗,可以不可以交纳人民币,希望您的解答,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Bgyedu.CoM答:您好,根据海关规定:9月1日后,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50元并非物品价值)以上的,海关予以征税放行。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人民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海关根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确定物品的完税价格和税率。经查,每千克奶粉的进口税额=完税价格(200元人民币)*税率(10%),即20元人民币。在实际通关时,请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