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清代象牙制品[112174]
问题编号:[112174]
问题标题:清代象牙制品
问题内容:我国外朋友想送我几件清代的象牙制品,可能需要邮寄,不知道如何来报关,需要什么证明。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对寄自或寄往国外的邮包,每次限值人民币1,000元,对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邮包每次限值人民币800元。对从国外寄进每次税额在人民币500元内的,从港、澳地区寄进每次税额在人民币400元以内的,均予免税放行,超过免税额的仅对超过限额部分征税。 所述物品是否属于文物,如是文物,个人邮寄文物出境,必须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盖的火漆印标及开具的许可出口证明验放。境外人员须交验文物外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