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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香港居民加港现金征税问题[112690]

问题编号:[112690]

问题标题:香港居民加港现金征税问题

问题内容:你好,我想请问一下,香港居民由内地回港可以携带多少现金,回内地又可以带多少现金?个人物品的总价值不可以超过多少?我看到有关资料好像说不能超过1000元,请问如果按照这个标准的话,那依现在中国的经济水平来看,基本上都会超额,如一个人身上的衣服,鞋子,手机,MP3等等一些随身物品的价值都会超额,请问这个物口价值是如何评估,如何定义,如何计算的?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为20000元或超过折合美元5000元的外币现钞。超出限额的,应向海关申报。中国籍旅客携运出境的行李物品,除国家限制出境物品外,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海关准予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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