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物品邮寄[115370]
问题编号:[115370]
问题标题:物品邮寄
问题内容:你好,我从韩国寄出大概10公斤的旧衣物,书,鞋子,和几件使用过或新的化妆品 回国(因为我要去其它地方旅游所以先把行李部分寄回)。我估计价值在8-900人民币左右,其实这些旧的东西如何估价?当初价钱根本不记得了,而且用过就不之前拉. 这样寄回来是否会要求缴税??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heyhey:您好! 你的问题根据现行规定答复如下:
一、海关对寄自国外的邮件,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每次限值人民币1000元,其中免税额为500元。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或超出限值的予以退运或按货物办理进口报关手续。物品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海关总署(2007)25号公告)的规定估定。
二、按照你提供的情况,你拟寄出的物品属于你的行李物品,将以分离运输的方式运进境内,根据海关对分运行李的管理规定,你入境时,必须向海关书面填具《行李物品申报单》申报你的分运行李,届时,你应持《行李物品申报单》、你的有效的进出境证件、提运单、物品清单到分运行李的到达口岸办理查验纳税放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