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0617]
问题标题:电饭煲关税问题
问题内容:你好!请问我打算从日本购买一个价值2300元的电饭煲给家人使用,想通过国际EMS快递寄到广州,是否需要征收关税;若要征收,具体是征收多少?若不征收,寄送时,快递单需要注明那些说明?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jack0wg: 您好!根据现行规定,寄自国外的个人物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每次限值人民币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或超出限值的予以退运或按货物办理进口报关手续。物品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海关总署(2007)25号公告)的规定估定,关税=完税价格X税率。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