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关于邮寄自用物品的关税问题
问题编号:[108258]
问题标题:关于邮寄自用物品的关税问题
问题内容:我想从法国邮寄一些内裤回国,数量大概是200条左右,新的,但是没有标签也不是名牌的,款式也不一样,价值大概是400元人民币,请问这种情况优有没有超出自用物品的范围?如果超出了,那么自用物品的限额是多少件,如果需要要征收关税的话,税率是多少呢,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署监[1994]774号)中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免税额为400元;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验放进出境邮件时,对个人收寄的物品,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进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