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08412]
问题标题:德国护照的华人如何办理携带汽车回国手续
问题内容:我舅舅是有德国护照的华人,他现在被一家国外公司派驻中国任职,且已超过一年时间。现在他像从德国携带一辆汽车回中国,请问这是否允许。若允许,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另他是南京人,但他被派在珠海工作,请问若要办理手续是要在珠海海关办理还是在南京海关办理?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南京海关
答: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请查看海关总署令第1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了解有关带车入境的规定,若符合文件规定的常驻人员身份,可以进境一辆自用汽车,但须征税进口,征收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常驻人员应当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主管海关”是指非居民长期旅客境内居留所在地的直属海关或者经直属海关授权的隶属海关。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请以业务现场的实际办理结果为准。感谢您对南京海关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