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港澳自由行进境物品
问题编号:[109805]
问题标题:港澳自由行进境物品
问题内容:本人准备在香港自由行返回时,携带一台xbox360游戏机个人使用,价值约人民币2000元,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文中,超过人民币5000元境外获得个人物品需要进行申报。因此我是否可以不申报携带该物品入境。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您好!按现行规定,中国籍旅客携带进境的衣料、衣着、鞋、帽、工艺美术品和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生活用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经海关核准可免税放行。超出规定免税限量仍属自用的,经海关核准可征税放行。如带进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5000元的生活用品,每人每公历年度内只可征税放行1件。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海关总署(2007)25号公告)的规定估定。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