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海关:钢琴打税咨询
问题编号:[109156]
问题标题:钢琴打税咨询
问题内容:海关同志你们好。本人欲从澳门购买自用的yahama钢琴,运往珠海,请问需要打税吗?如需,本人需要提交任何价格票据证明给海关吗?你们会如何审定该物件的价格呢?大概会定下多少税款? 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按照有关规定,旅客携带行李物品进出境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价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物品原则上不属于旅客自用物品范畴,应当通过货运通道进境,如有特殊情况,可联系当地海关进行申请,联系电话:8162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