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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往国内寄送个人使用物品[111649]

问题编号:[111649]

问题标题:往国内寄送个人使用物品

问题内容:你好,是否允许从韩国往国内寄送自己看过的书,穿过的衣服,被子,还有使用过的一些小电器(比如熨斗,吹风机,小型按摩器等)?是否需要缴纳关税?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免税额为400元;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验放进出境邮件时,对个人收寄的物品,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进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国务院令〔2003〕0392)第五十七条规定:超过合理、自用数量的进境个人物品应当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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