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1065]
问题标题:改单后退税需要新信息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老是,你好我司有批货物从阿拉山口分批运输,由于运费计算错误,后申请改单,改单后拿到新的退单,到税务局退税,税务局系统里面的信息还是修改之前的,因此退税时信息冲突,需要海关更新新的信息,税务局才能接受,海关编号为:940420130043514700 ; 940420130043514701 ; 940420130043514702 ; 940420130043514703 ; 940420130043514704 盼海关老师尽快帮忙解决,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乌鲁木齐海关
答: 您所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报关单结关后,企业向现场海关申请签发出口退税证明联,现场海关签发打印出口退税证明联后,相应的报关单信息先到中国电子口岸,然后通过中国电子口岸传送到国税总局。此后,企业可登录“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查询相关数据(因数据传输交换有一定的过程,一般建议签发打印后7天左右查询),若查不到,企业可拨打中国电子口岸服务热线010-95198咨询,或咨询签发地电子口岸数据分中心(新疆地区为乌鲁木齐数据分中心,热线电话:0991-3627333);若企业能够在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查到相应数据,但税务机关无数据,企业应向当地税务机关反映情况要求协助解决。现场海关签发打印出口退税证明联后,报关单信息发生变更,企业需向现场海关申请重新签发打印出口退税证明联,现场海关重新签发打印出口退税证明联后,新的数据会通过中国电子口岸传送到国税总局,过程同上。重新签发后7天左右,企业可在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进行查询,若数据已更新,最可去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若未更新请拨打中国电子口岸服务热线010-95198咨询,或咨询签发地电子口岸数据分中心(新疆地区为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乌鲁木齐分中心,热线电话:0991-3627333)。若在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查询到数据已更新,但税务机关数据未更新,请当地税务机关联系上级部门解决。以上五份报关单于4月2日申报,4月10日签发的出口退税证明联,7月16日进行了报关单数据的修改,应联系现场海关重新签发打印出口退税证明联。如有其他问题,请与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乌鲁木齐分中心联系,热线电话:0991-3627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