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0752]
问题标题:进口环节交纳给船公司的THC费用是否需要缴纳进口税
问题内容:尊敬的广州海关官员:我司从国外进口原材料到国内港口,价格条款为CIF及CFR, 大船公司及二程船公司代理大船公司收取了码头操作费用(Terminal Handling Charge,简称THC), THC费用标准大约每柜700元-1200元,船公司有开具国内税票给我司。请问贵关对THC费用如何定义?THC费用是否应纳入成本征收进口税? 请明确回复这两个问题,告知我司是否需要对THC费用缴进口税,不要让我们去查阅文件,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Guangdong_MeijoyMaterial: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以下简称《审价办法》)第五条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审价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进口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并在进口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的,不计入该货物的完税价格。码头装卸费(英文名称Terminal Handing Charge,简称THC)是指货物从船舷到集装箱堆场间发生的费用。如该费用是在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产生,并有单独列明的,则不计入货物的完税价格。如该费用是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产生,并实际由买方负担的,则应计入货物的完税价格。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