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1776]
问题标题:8月份走货的,报关单的境内货运地写错了是否可以更改
问题内容:海关老师 你好,我想请问下,我们今年八月份报关的一票出口货物,在退单退下来的时候发现境内货源地写错了,请问能否改单,需要些什么资料,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143号令)第七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请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应当提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申请表》(见附件1),并相应提交下列有关单证: (一)可以证明进出口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证; (二)外汇管理、国税、检验检疫、银行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单证; (三)应税货物的海关专用缴款书、用于办理收付汇和出口退税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等海关出具的相关单证。” 故请备齐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地海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