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3634]
问题标题:进口交单期限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我公司2014年1月3日申报进口一批货物,请问最后的交单时间是不是1月13日?正常情况下,如果最后一天的交单期限是在节假日期间,时候可以顺延至节后上班第一天?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法定节假日是指国务院假日办规定的公众假日(元旦、春节、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节)。双休日不属于法定节假日。如果交单期限在上述法定节假日期间,则应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根据你司描述,1月3日申报审结的报关单,应在1月13日(周一)之前交单。1月13日当日是规定的10日期限的最后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