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0620]
问题标题:我的电子书在哪里
问题内容:我网上买了kindle电子书,对方从比日本发EMS到上海,邮件号码:EJ240073770JP,9月1日进入上海海关,目前最后一条状态显示送交海关,我也没有收到交税单,我打了12360,回复我让我找EMS,我打EMS电话11185回复海关未放行,让我找海关。根据网上单号最后显示物品还没出海关,请海关查下。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按照个人邮递物品管理,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达到起征点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完税价格表》征收进口税,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上海海关驻邮局办事处负责对上海口岸邮运进出境包裹、快件、印刷品音像制品的实际监管,办公地址在武定路458号洪安大厦2楼,咨询电话:021-62728748*6202;您也可以咨询邮政部门进行查询。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