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7442]
问题标题:出口通关--发票金额制单错误是否会受到处罚
问题内容:我司从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出口一般商品,非退税品名。在提供给报关公司的单证时,原来因该200吨,每吨300美金,共计出口金额6万美金的发票,错误地制作成200吨,每千克300美金,共计出口金额6000万美金。在申报通关时被海关发现我司错误,并及时指出,在我司以书面形式提供情况说明并配合海关进行查验后,是否海关会对我司进行进一步的处罚?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感谢来信,你所提供的举报线索已经被上海海关缉私局收悉,谢谢你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你讲的事可能涉及影响统计,视具体情况和现场海关调查结果处理。如果你已经进一步掌握了相关违法情况,可致电我局举报电话021-66529643,或亲至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800号上海海关缉私局向我们直接反映,以便我们更好地开展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