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7683]
问题标题:质疑估价需提供什么资料说明
问题内容:7月3日从台湾进口的一批滑轨,船名/航次:JJ NAGOYA/1322N,提单号:KELSH33278*11,报关单号:220220131020184697用于其它用木办公家具的配件,实际成交价格为$5.5852/付,但海关估价为usd8/kg,该产品向来以set(付)为单位,一个抽屉一付滑轨,为何海关估价以kg计算,另我们对估价质疑,为何不能提供付汇证明来解释说明,一定要提供当地权威机构发布的网站价格行情,而该滑轨网站显示的价格为终端销售价格并非工厂直接供货价格,恳请老师给予指导,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海关提出的初步估价意见可能是根据该税号的法定计量单位折算而来。提供的价格证明材料可以包括国内销售定价或销售发票、买卖双方定价议价的往来函电等。具体情况及估价要求请咨询办理该票报关单审核的现场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