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8518]
问题标题:免税品国内调拨
问题内容: 你们好,各位领导!我想咨询一下,贵处免税店的免税品从贵处(调出地/上海)调拨到外地的免税店,需要办理转关手续。除了要提供由外地(调入地)免税店申请后经双方海关审核许可的调拨单外,还需要提供什么转关申报单吗?可以从调入地提前报关吗?怎么申报啊?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05年第132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规定,免税商店之间调拨免税品的,调入地免税商店应当填写《免税品调拨准单》,向其主管海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调出地免税商店按照《中华人名共和国海关对转关运输货物监管办法》的规定,将免税品转关运输至调入地免税商店。免税商店免税品调拨业务由上海海关现场业务二处进行实际监管,您可就有关问题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21-63851449。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