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9068]
问题标题:关于黄埔海关公告2010年 第6号公告
问题内容:贵关公告2010年第6号公告第 三、为提高审单工作效率,企业必须将货值最高的商品列为报关单第一项商品进行申报。请问如果我的进口货物有100多个货名,是要将所有的商品的货值从大到小排序申报,还是只是将货值最大的排在01项,01项之后的不用按货值大小排序,而是按原合同,发票的顺序进行申报呢;涉证的货物比如通关单,通关单已做好了,里面的商品没有按货值排序,是否按照通关单的顺序申报就可以了。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黄埔海关
答:您好,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1.对同一票报关单含法检商品和非法检商品的,应优先申报法检商品。 2.报关单含法检商品和非法检商品的,货值最高的法检商品应列为第一项商品申报;若报关单不含法检商品,应将货值最高的商品列为第一项商品申报。 3.企业向商检部门申办通关单时,应满足海关的申报要求。 4.公告要求仅针对报关单第一项商品,对其他项商品,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报关单填制规范》进行填制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