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0013]
问题标题:由于报关录入货源地错误,要求更改的问题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老师,您好。我公司此前在贵海关有两票货物出口。两票货物为同一批次,但由于报关员录入失误,造成第二票货源地报错。我公司方面也未能及时发现错误,导致报关后申报退税时才发现,时间大概已经3个月左右了。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我公司这种情况应该怎样处理。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143号令)第七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请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应当提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申请表,并相应提交下列有关单证: (一)可以证明进出口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证; (二)外汇管理、国税、检验检疫、银行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单证; (三)应税货物的海关专用缴款书、用于办理收付汇和出口退税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等海关出具的相关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