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0755]
问题标题:知识产权出口;海关产品编码
问题内容:1 )知识产权出口的相关政策和办理流程; 2 )海关产品编码的使用方法; 3 )新生产的仪器配件如果没有对应的海关编码如何操作? 4 )新的海关产品编码如何创建? 5 )哪些企业或机构可以代理上述业务?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请您详述第1、2项问题内容。3、商品编码应依据归类总规则,并结合货物实际报验状态确定,通常情况下,任何商品都有其对应的商品编码。4、目前海关通关过程中使用的10位商品编号中,前6位是《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规定的编号,第7、8位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确定的,第9、10位是海关根据国家税收、贸易管制政策要求确定的。5、依法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收发货人企业及报关企业可以向海关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