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8127]
问题标题:运费报错,改单问题
问题内容:海关老师您好,我司有批出口到哈萨克斯坦的货物,由于我司工作人员疏忽,提供了错误的运费给报关行,导致运费申报错误,现我司想要申请改单,请问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乌鲁木齐海关
答:您所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143号)第七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请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应当提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申请表》,并相应提交下列有关单证: (一)可以证明进出口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证; (二)外汇管理、国税、检验检疫、银行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单证; (三)应税货物的海关专用缴款书、用于办理收付汇和出口退税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等海关出具的相关单证。 请您提供相应纸质材料送至现场海关,现场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会及时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