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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关:iphone4关税是如何收取?

问题编号:[186436]
问题标题:我想咨询一下
问题内容:我想在日本的网站购买一台iphone4,二手机,售价是780人民币,我想咨询一下,关税是如何收取?
答:您好:根据现行规定,寄自国外的个人物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每次限值人民币1000元人民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或超出限值的予以退运或按货物办理进口报关手续。物品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海关总署(2012)15号公告)的规定估定,手机税率为10%。如果是从国外网购的,网购物品寄件人为网店(如购物网站、网上商城、论坛代购网站、电子交易平台等),收发件人之间存在商品买卖关系,为贸易属性,应按货物办理报关手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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