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7573]
问题标题:超额退运
问题内容:你好,我想麻烦咨询一下,我的朋友从美国寄回电子产品及衣服、药品,申报价值1000美元,联邦快递代理申报,却通知我退运,这都是个人的物品,超了限额我交关税不就行吗?退运算怎么个情况。而且联邦快递还要再加收1000人民币的退运费,我想咨询一下超额的具体规定,联邦快递这种退运再加收退运费的做法真是太坑人了。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寄自港、澳、台以外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联邦快递收取的退运费用属公司商业行为,不在海关监管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