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9007]
问题标题:境内货源地
问题内容:海关老师,您好,我六月份从广州出口一票货物,因为我们对广州地域分的不清楚,原始申报境内货源地:广州其它,现国税要求更改境内货源地为:佛山(因为开增值税发票工厂所在地属于广州佛山),现问能否更改境内货源地,需要提供什么资料?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www.bgyedu.com答:ZJSXLS:您好。关于报关单修改的问题,您可以按照广州海关公告(2006年第25号)的规定向原出口现场海关提出申请。“公告”第三条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简称申请人)遇下列情况的,可向原接受申报的海关提出修改或撤销报关单申请:(一)由于报关人员操作或者书写失误造成所申报的报关单内容有误;(二)出口货物放行后,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者全部退关、变更运输工具的;(三)进出口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因溢短装、不可抗力的灭失、短损等原因造成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不符的;(四)根据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者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申报内容的;(五)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错误的;(六)其他特殊情况的。及第四条:申请人申请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应当提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申请表,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以下相关材料:(一)可以证明进出口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证;(二)外汇管理、国税、检验检疫、银行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单证;(三)应税货物的海关专用缴款书、用于办理收付汇和出口退税的报关单证明联等海关出具的相关单证。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