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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退运货物[161534]

问题编号:[161534]

问题标题:退运货物

问题内容:您好关员老师: 我司有一票货出口到国外使用时发现质量不合格,但是又提供不出国外第三方出具的检测证书,那么我们进口是可以报退运货物吗?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退运货物是指原进出口货物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延误交货或其他原因退运出、进境的货物。监管方式代码“4561”,简称“退运货物”。出口货物退运进境时,应向海关提交退运协议;原出口报关单;已签发出口退税证明联的,还须提供县级以上国税部门出具的“退税已补税证明”或“未退税证明”;因品质不合要求退运的,还须提供有资质的商检机构出具的品质检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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