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1358]
问题标题:关于保证金退还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想咨询下我司于4月份报关一票货物,报关单尾号为6265,4月份上交了501000元的保证金,有效期为6个月。价格磋商后于6月15日缴纳增值税,但是海关人员说保证金退款需要收款收据的退款联,但是我司业务员找不到了,丢失了,像我们这种情况怎么做才能退回501000元的保证金。请给个明确的办法。 2.另外保证金有效期为6个月,如果到时候还退不会来,我司该怎么办,或者说这保证金一直存在于海关的保证金账户不变?因为我司为缴款单位,如果退的话是否必须退回我司账户。 谢谢解答!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1.退款联为申报地现场的税费核注岗位收取。如已丢失退款联,请向其递交情况说明,并到申报地海关的财务部门调阅海关留存联,复印后到申报地现场的税费核注岗位办理相关保证金退换审批手续。2.保证金一般到期转税后退还的,到期后也是存在海关账户上,等手续办完后退还;如果想退给保证金收据开具方以外的公司,需原公司开具情况证明,详细格式可来海关财务查询。地址:西陵峡二路2号3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