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1843]
问题标题:保税库申请
问题内容:你好,我们公司想在青岛胶州设立保税库,问一下设立条件及申请程序。现在正在建设中,可以申请吗?向哪个海关的哪个部门进行申请?需要的材料?联系方式?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署令第105号)规定,保税仓库应当设立在设有海关机构、便于海关监管的区域。保税仓库由直属海关审批,报海关总署备案。企业申请设立保税仓库的,应当向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提交书面申请,并备齐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建议你司就上述业务直接联系仓库主管地海关的加工贸易部门,并按署令105号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路192号黄岛海关办理相应手续。电话:0532-86987777转加工贸易部门。限于篇幅,其它问题,请登录本网站办事指南栏目http://www2.customs.gov.cn/tabid/34735/InfoID/257536/frtid/41728/SMid/99103/Default.aspx。或可登陆海关总署网站查询署令105号的具体内容,也可拨打12360进行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