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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关于从美国向国内携带数码照相机

问题编号:[172448]

问题标题:关于从美国向国内携带数码照相机

问题内容:你们好!最近要去美国参加孩子的毕业典礼,想在美国买一架尼康D800数码照相机(仅机身)回国时带回来自用。请问入境时需要交税吗?我在贵关的《业务咨询》栏中看到数码相机的完税额是2000元,税率为20%。这是不是意味着,不管所携带数码相机是多少钱购买的,都最高只缴纳2000*0.20=400元人民币的关税呢?请予回答,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进口税=完税价格*税率。数码相机及其零配件的税率为10%。海关按照物品实际报验状态,根据《进境物品归类表》和《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对物品进行归类,确定完税价格和适用税率。实际购买价格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进境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供销售方依法开具的真实交易的购物发票或收据,并承担相关责任。海关可以根据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关凭证,依法确定应税物品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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