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6531]
问题标题:个人携带奶粉入境
问题内容: 从欧洲回来,个人可以带多少桶奶粉入境?因为有两个宝宝需要喝奶粉,这个合理自用范围是多少?还是说不限制数量,只限制个人入境携带5000人民币以下物品免征税?盼回复,谢谢!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自用”指旅客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具体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如您在通关中遇到问题,也可直接咨询12360热线。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