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3668]
问题标题:关于报关单遗失
问题内容:您好!洋山港进口的货物补报关单的话,现在有规定要登报挂失吗?如果有的话,要在哪些报纸上登,有没有特定的格式?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你好!进出口单位遗失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应书面向原签发海关申请补发。在海关报关单电子数据存储期限(一般为一年)内,原签发海关直接予以打印补发;对超出海关报关单电子数据存储期限,且自进出口之日起未超过三年的进出口报关单,进出口单位需持外汇局签署意见的“进出口货物报关情况证明”到报关单原签发海关办理相关手续。海关查阅核实存档报关单后,情况正常的,由经办关员签字,并加盖“验讫章”,一联归档,一联退进出口单位办理收付汇及核销手续,不需再补办报关单证明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