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9262]
问题标题: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是否还有效?
问题内容:武汉海关:我单位在2004年3月16日办理了《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由于当时企业经营不善等原因,一直以来没有对外出口贸易往来,通过企业自身努力,现如今有能力经营出口业务,请问:原来办理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是否有效?如果已经无效,应该怎么办理?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武汉海关
答:您好!你公司应该重新到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5、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7、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8、其他与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